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24号)及《泉州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3〕3号)精神,提升粮油生产综合能力,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促进粮油产业全链条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按照“市有奖补,县有叠加”原则,制定我县扶持粮油生产强农惠农政策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24号)及《泉州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3〕3号)精神,提升粮油生产综合能力,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促进粮油产业全链条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按照“市有奖补,县有叠加”原则,制定我县扶持粮油生产强农惠农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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