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业绩信息入库和审核进度,简化企业填报内容,规范审核标准,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业绩补录时限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业绩信息入库和审核进度,简化企业填报内容,规范审核标准,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业绩补录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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