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金融部门,各在沪银行:
为引导和鼓励在沪银行不断加大对本市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促进本市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继续实施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办法,对在2024-2025年度本市小微企业信贷工作突出的在沪银行实施专项奖励。
为切实做好奖励工作,我们制定了《上海市2024-2025年小型微型企业信贷奖励实施办法》(https://jrj.sh.gov.cn/ztfl-fwstjj/20250110/8fc3d931c0e94336b0aec7ab6d698025.html),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