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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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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