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松山湖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实施办法第三批申报的通知》,我局拟对第三批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共计160家企业进行资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最终资助名单将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整,资助结果以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名单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期:2025年5月16日至5月26日
根据《关于开展松山湖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实施办法第三批申报的通知》,我局拟对第三批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共计160家企业进行资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最终资助名单将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整,资助结果以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名单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进行资助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期:2025年5月16日至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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