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要求,我局将对2023年7月25日印发的《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清市监规〔2023〕3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评估。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对《办法》的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对《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及其理由,需要修改的条款及理由,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相抵触等进行评估。为此,向社会公众征求《办法》的评估意见,请按照上述所列评估内容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