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关于印发烟台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烟发改投资〔2014〕19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开展北方蓝色海洋经济科研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工作并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方蓝色海洋经济科研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