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产业空间供应渠道,保障优质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空间需求,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吸引和留住更多优质企业扎根光明区做大做强,推动光明区产业空间高质量发展,推动打造产业集聚度高、支撑带动力强、竞争力显著的优势产业集群,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我区于2022年6月印发《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 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2〕5 号),并于2024年1月修订印发《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 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要求,结合《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拟按程序先行废止《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5年9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止),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23号3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空间保障科收),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88212831。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工作邮箱gxjxjy@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