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我局牵头起草的《松原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科,邮政编码13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求”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irongerfenjulk@163.com。
(三)发送传真至0438—6911100。
附件:《松原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办法(草案)》
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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