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2025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25〕18号),现将2025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上限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奖补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商务局(批发零售部分市场规建科、住宿餐饮部分市场秩序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至12日(共7天)。
购物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