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年人因药店药品太贵,总把健康寄托在保健品上,而一些保健品店主正是抓住这种心理,将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出去,不仅骗取了消费者的钱财,更给他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危害。日前,4名被告人因在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过程中,未取得资质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5年,刘红购买了裸板“某口服胰岛素”,并在网上联系制作药品包装、宣传并销售。刘红的儿子肖齐帮助她接听电话、邮寄药品、联系制作药品包装。2015年5月和6月,被告人秦泰和李彬彬分别通过某网站上留的电话联系到刘红母子,并以每小盒单价4元的价格购进,二人分别支付了7.2万元和4.08万元。购进后,在刘红未提供资质证明的情况下,秦泰和李彬彬在各自经营的保健食品店内,以每小盒单价16.8元的价格销售,销售总价值分别为10.08万元和6.9万余元。
经侦查,被告人李彬彬、刘红、肖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秦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