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国家文物局、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案例覆盖了全国各经济区域,涉及文物类型多样,相关责任主体多元,权利义务内涵丰富,打击成果显著,司法保障有力,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法治化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这15件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案件类型。突出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对于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坚决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对于存在上、下游犯罪情形的,坚持“全链条、全要素”标准,依法打击盗掘(盗窃)、销赃、倒卖等各环节犯罪行为。对于实施妨害文物管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损害的,坚持全面追责原则。
如案例五,被告人盗掘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且倒卖文物、抢劫文物,形成专业犯罪团伙,实行“一条龙”作业,涉案文物等级高、数量大,非法获利巨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重拳出击,彻底斩断文物犯罪链条。案例八,被告人盗掘唐代吐蕃墓葬,严重损毁古墓葬本体结构及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全面追究各被告人的责任,并判明将在案文物全部移交文物行政部门。案例九,被告不听劝阻,执意在兼具世界自然遗产地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重属性的“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刻划“留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依法认定包括惩罚性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统筹考虑民事、行政责任的有机衔接,实现了惩戒违法、赔偿损失与修复环境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