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多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出现新变化。3月24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功能,满足缴存职工实际需求,将于4月7日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明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下称《贷款规定》)。
据悉,本次修订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了对购买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绿色建筑住房等的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同时,新增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情形,并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提取支持范围等。
其中,《贷款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对购买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绿色建筑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不同情形,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30%、40%。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或购买首套住房且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