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北京银保监局已于近日下发《关于北京地区扩大非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自主系数浮动范围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地区非新能源汽车新版费率标准于2023年4月28日24时切换上线,调整后非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由[0.65至1.35]扩大为[0.5至1.5],新能源汽车自主系数浮动范围暂不调整。
《通知》要求,各公司应按照《北京地区非新能源汽车示范型商车险产品费率审核及回溯标准》积极协调总公司按时向银保监会财险部重新报备费率,严格执行经备案的条款费率;并于2023年4月24日下班前将备案通过后的费率精算报告附表发送至我局联系人的监管信息网邮箱。
各公司应妥善做好营业车辆等重点民生领域车险保障工作,不得违规拒保交强险业务;鼓励各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保商业保险业务;各公司应加强舆情应对,主动开展舆情监测,了解消费者关注热点,及时、妥善处置突发负面舆情;不得以炒作改革涨价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或者欺骗消费者提前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