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其中提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10000元;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15000元。
宁国市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十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城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宁国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情况,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举措:
一、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