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 6月5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违法行为人非法占用林地,导致林地固碳功能受到破坏,通过补植复绿无法弥补,检察机关适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适用认购碳汇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显示,2020年5月,黔东南州某水投公司作为剑河县南甲水库和黎平县长溪水库的项目业主方,在修建剑河县南甲水库、黎平县长溪水库项目过程中,超出征收范围非法占用林地。经鉴定,剑河县南甲水库项目非法占用林地共计72.66亩,黎平县长溪水库项目非法占用林地16.3215亩,造成林木蓄积量损失共85.2立方米。案发后,该公司补办了林地占用手续,涉案工程占地范围均获批准。
2022年5月7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剑河县院)在办理黔东南州某水投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时发现,该水投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该水投公司非法占用两县辖区内林地,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剑河县院进行管辖。剑河县院于2022年6月9日依法立案,并于次日履行公告程序,公告期内无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