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粪污通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直接引流到山上用于浇灌果树,实现了企业科学发展和环境保护并行。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与支持,今后我们一定会更加注重环保工作……”近日,茂名市某公司负责人对前来现场查验回访的检察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电白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群众举报,得知某村一公司的养猪场门前排水沟内流出黑色水体,污水流入附近农田。
该院检察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在原有基础上转型升级后饲养3000多头种猪,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同时,养猪产生的污水虽经过处理,但未达到直排标准,污染周边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