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以来,海关总署在全国17个城市部署集中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近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与省口岸办共同印发《支持广州、深圳、东莞市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及全省一体推进工作方案》,出台6方面22项措施,并首次将专项行动范围从广州、深圳、东莞拓展至全省其他城市,实现全省一体化推进。综合来看,方案在三个方面展现出较强政策创新性。
一是推进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通关模式。截至目前,大湾区港口群通关模式已开通53条航线,“大湾区组合港”线路100%覆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下一步将覆盖至粤东、粤西地区,促进广东省内港口群一体联动发展,推动大湾区港口资源整合互补,提升大湾区港口群整体竞争力。
二是迅速响应新兴产业的特殊通关诉求。深圳在前期建设运行新能源汽车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的基础上,创建“深圳海关(新能源汽车)产业赋能基地”,为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对出口锂电池电解液等危化品实施“信用联动分类管理”,对出口锂电池危险货物的包装使用鉴定试点“检查验证+合格保证”,提供常见问题“错题集+答案库”方便企业查询,保障锂电储能产品快速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