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张华、通讯员彭福祥报道: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指南》),7月26日该通告公开意见征集结束。业内人员告诉记者,有了《管理指南》,各级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需要扩充药品目录,不再限制在1500个以内。同时,优化了药品遴选制度,让医院更加合理地遴选药品,引进创新药物,满足不同患者需求。
取消医疗机构配备药品数量限制
在2012年版《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规定,“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200种,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二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800种,其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60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