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存量土地、房产利用效率和效益,天津市日前出台了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房产有关支持政策,明确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合、入股以及转让、置换等多种方式对存量土地进行盘活利用,并在土地利用及规划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政策。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天津市此次支持政策适用范围为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具备合法手续的存量房产的盘活利用(商品住宅除外),其中除明确适用于产业园区的条款,其他条款产业园区内、外均可适用。
多位业内人士曾向记者表示,当前盘活存量土地与房产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盘活存量土地等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亩均效益,助力产业转型与发展,从而有效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在盘活过程中要注重“放”“管”并举,出台支持举措的同时要持续完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