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暂行办法》(财国合〔2023〕22号,下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办法》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开展贷款合作已有40余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北欧投资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累计承诺额1803亿美元,用于支持3865个项目,涉及能源、交通、林业、农业、城建、教育、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绿色发展、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等众多领域,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