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驻京记者/赵晓娜段江含王诗堃)27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朱凤莲表示,为便利台胞在闽生活,福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台胞在闽购房置业。目前台胞在非限购区域购房不受限制,台胞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购房机会均等。
据了解,9月12日新华社授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引发岛内高度关注和广泛热议。朱凤莲表示,岛内普遍认为《意见》顺应台湾主流民意,造福台湾同胞,充分展现了大陆方面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善意和诚意,将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鼓励台胞在福建购置房产,目前有无相应的细化措施?发布会上,有台媒记者就此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