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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鼓励医疗机构为居家养老老人提供巡诊服务

  国家卫健委等3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为有需求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服务,包括居家上门巡诊和社区巡诊,对于符合转诊条件的疑难病、危急重症老年患者,应及时将其转诊至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

  《指南》明确了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服务对象是辖区内有医养结合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重点是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疾病康复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人。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巡诊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居家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转诊服务等。

  《指南》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还应具有与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相应的诊疗科目,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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