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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改监督法 明确各级人大常委会运用互联网开展财经监督

  中国拟对施行16年的监督法进行修改,明确各级人大常委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互联网监督,监督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债务情况、金融工作情况和审计工作情况等。

  25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中国,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中国于2007年施行现行监督法。该法的施行,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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