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一季度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即日起至3月31日,上海将开展全市范围住宅小区运行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住宅小区物业经理履行每日自查职责,包括灭火器在有效期内且能正常使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顺畅,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地监控设施完好,严禁在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等;关于地下空间,通知要求地下车库无住人现象,地下车库内无乱拉电线现象,不得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不得擅自占用地下空间共用部位等。
2月26日,海报新闻记者随机走访上海市多个小区,发现不少住宅小区已张贴最新提示,严禁电瓶车进入居民住宅大楼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电瓶车充电。在虹口区保定路20弄,物业人员正在张贴最新通知,并告知住户有关电动车停放的相关要求。还有小区安装电梯车禁控制系统,禁止电瓶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