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禁止携带的宠物等物品进行明确。相较于现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相关条件的导盲犬、扶助犬可以进站乘车。
据介绍,原《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2024年12月25日有效期满,因此,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禁止携带的宠物等物品。其中提出,乘客禁止携带自行车乘坐城市轨道交通,但使用完整包装且符合守则里携带行李规定的折叠自行车除外;禁止携带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用于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