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福建省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批复(莆房金委【2024】6号)》,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文件提出,莆田市将提高贷款额度。职工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到50万元。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80万元,单缴存职工 60万元)。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称,为促进莆田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缓解职工的购房资金压力,结合本市公积金个贷使用率,适时提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