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4月25日消息,近日,商务部等十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今日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商务部将继续发挥现有平台作用,积极搭建新的投资合作机制,推动境外机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高效对接、深化合作。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若干措施聚焦境外机构业务特点和境内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提出优化管理服务、加大融资支持、加强交流合作、完善退出机制4方面16条具体措施。
加大融资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并投入科技领域;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纳入试点主体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支持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加强合作,规范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