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方案》明确,聚焦创新药临床试验方案准备至临床试验启动各关键环节面临的问题,通过临床试验机构项目立项和合同审查前置、伦理委员会对项目的伦理审查前置、监管部门对项目的沟通交流服务前置等优化工作程序,强化临床试验各方主体责任,提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项目实施能力,提升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压缩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从而推动创新药临床试验全过程实施质量和效率提高,为加快创新药临床试验进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试点机构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参加试点的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