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7日讯(记者彭科峰)都说金融行业员工应该熟知“非吸”的后果,但总有人明知故犯,铤而走险。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发布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50后国有银行退休干部黄某成立公司开展居间借贷服务,通过电视广告等方式吸收数百名群众投资款高达4.5亿元,不出意外最终“爆雷”。近日,法院二审认定,黄某实质在从事揽储业务又不具备银行对抗风险的能力,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湖南、广东、安徽等多地金融监管局正密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或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8月6日,湖南金融监管局就表示,聚焦养老、投融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领域及重点目标群体,开展广覆盖、多层次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