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三个世界级城市群中,继2022年和2023年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分别发布了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三年行动计划后,京津冀也在2024年提出了加快营商环境建设的新目标。
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从市场环境、法治建设、开放贸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六方面明确了京津冀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19项重点任务。《行动方案》为京津冀由重点领域协同向规则协同并重转变提供了重要指引,是京津冀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2024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第十个年头。“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十年的新起点,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全方位、高质量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带动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撰文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