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下称《条例》)明确,上海市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深化挂牌转让和登记托管业务,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认股权综合服务等业务。鼓励区人民政府对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这意味着区域性股权市场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将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同时,新《条例》进一步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为上海市非上市股份公司办理集中登记托管的法定职责,对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配合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和科创板改革,升级新‘浦江之光’行动政策效能都有着积极意义。”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隽近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在张隽看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独立章节写入新《条例》也是一大亮点。其中提出,支持科技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发行债券、并购重组、再融资等。加强市、区两级政府引导基金联动,促进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发展,推动全国社保基金、国家级母基金等在上海市投资,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建设天使投资专业化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