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该案涉及中国广电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某鞍山分公司)搭售机顶盒和IC卡的行为和有线数字电视服务问题,在二审中广电某鞍山分公司被最高法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因此败诉。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明确了搭售行为的认定,案件的裁判,通过办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体现反垄断司法对于服务保障社会民生的重要作用,彰显反垄断法治精神对于规范民生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