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福建莆田发布楼市新政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取消各类调控限制措施,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已出租住房可不计入住房套数认定,二孩以上家庭购买第二、三套房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实施购房返现补贴,探索“共有产权”销售模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在提及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时,首次明确个税调整政策,明确住宅全部按普通住宅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住宅转让的个税征收税率统一调整为1%。同时,执行国家有关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个税和增值税税率下调,二手房出售的成本降低,将促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释放。预计未来优化契税政策、提升购房利息抵扣个税额度、企业房地产相关税费的预征预缴税率等方面存在一定预期,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成本、降低房企税费压力,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