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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出台8条房地产利好举措 取消新房销售价格指导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段文平)据“新疆发布”,10月16日,乌鲁木齐市住建局、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乌鲁木齐市委金融办、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简称《措施》),出台8条房地产利好举措,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乌鲁木齐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明确,优化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引导商业银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

  值得关注的是,乌鲁木齐此次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调控限制,由企业根据市场定价销售,销售过程中可自主调整价格,并以实际销售价格办理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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