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国家发改委: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不因退休或者与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解除聘任关系等免予追责

  10月17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修订印发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以下简称《办法》)。本次修订对《暂行办法》做了全面修改,并新增17条,修订后共七章36条。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完善。

  一是严格评标专家库组建条件。明确评标专家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组建单位依法组建,提高组建评标专家库的基本条件,对专家总人数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规范评标专家选聘。增加对评标专家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电子化评标技能、年龄条件等方面基本要求,明确专家入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评标专家入库审核,要求对拟入库专家进行测试或评估,确保评标专家专业素质过硬。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退休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退休行业标签

Fa**ul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