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制定及实施情况等内容。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建华介绍,《设置标准》新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作为制定依据;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要求,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涉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内容,其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存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广东在2022年以来已经单独印发了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三个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新修订的《设置标准》不含上述三类,适用的是第四类(综合实践类)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