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药监局、重庆海关制定发布《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助力打造5000亿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支柱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内陆开放综合枢纽。
试点方案主要包括试点企业、试点商品、进口流程、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违规处罚、组织保障等七个部分,明确了试点企业条件、试点商品品类、具体操作流程、部门与企业责任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结合重庆产业实际,先期选取2大类30个品种作为药食同源进口试点商品。
12月16日,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药监局、重庆海关制定发布《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助力打造5000亿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支柱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内陆开放综合枢纽。
试点方案主要包括试点企业、试点商品、进口流程、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违规处罚、组织保障等七个部分,明确了试点企业条件、试点商品品类、具体操作流程、部门与企业责任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结合重庆产业实际,先期选取2大类30个品种作为药食同源进口试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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