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出,抽水蓄能项目应先评估、后核准,核准机关应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对项目申请报告独立开展咨询评估,重点评估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生态环境影响、水资源、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和电网接入条件等,从严控制成本和造价。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能源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能源行业标签

莫辞**味薄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