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进入全面铺开的收官阶段。营改增有利于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被视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重要的内容,而降成本(减税)无疑是营改增被寄予厚望之所在。以下是2016年我国房地产营改增现状分析:
2015年,全国营业税收入1.9万亿元,其中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业营业税收入占比分别为31.6%、26.6%、23.6%,房地产是“大头”。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而房地产又是营业税的大头,加上土地出让收入及关联的60多个上下游行业,房地产占地方全口径财政收入超过60%。那么,房地产纳入营改增以后,其税负将如何变化,能否实现全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测算,营改增将年均减税5000亿元,其中不动产、在建工程抵扣占60%。也就是说,企业购置或自建不动产、在建工程作为固定资产,构成了减税主体。由此,新增4个行业的减税并不十分乐观。相应地,国家实施了很多过渡性措施,如税率降档,增值税在17%和13%的基础上,新增房地产和建筑业11%的税率、金融和生活服务业6%的税率;营业税优惠继续延续;房地产增值税预征率从营业税的5%降至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