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6年井喷式发展,2017年,我国邮轮产业继续迎来新的高潮。日前,由海南省旅游委、海南省财政厅共同拟制的《海南省鼓励邮轮旅游产业发展财政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对邮轮旅游产业实施奖励政策。
按照《办法》,海南省将对选择本省邮轮港作为始发港或访问港开展运营的邮轮公司进行奖励,对邮轮公司、邮轮经营人及租赁(或包租)邮轮的企业开辟海南(海口或三亚)母港航线也将按照航次予以奖励。实施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暂定三年。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海南要拿出真金白银来发展邮轮产业,表明了海南发展邮轮产业的决心,海南的举动也是当下我国邮轮产业发展火力越来越旺的一个缩影。未来几年,我国邮轮产业将继续良好的发展势头,逐步从邮轮大国发展成为邮轮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