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2107005242423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太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太发改发[2024]163号)、关于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太发改发[2025]4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锦州汤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项目位于汤河子经 济开发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937.00㎡(约13.4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16.30㎡。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第1标段: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事故应急设施(池)一座(有效容积18000m3),包含吸水井及提升泵房(含储油间)、变配电室及值班室、储油间等其他相关附属配套,配套建设化工园区东片区事故水收集及输送管线约5.82km。
2.3服务期限: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07月22日(具体以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2.4建设地点:锦州市太和区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业主要求。
2.6投标保证金: 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保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纳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5 年 06 月 23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17时00分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文件领取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15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 http://ggzy.jz.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 2025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5.4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5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5.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6.23.4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州市太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电话:0416-5168224
9、联系方式
⑴招标人:锦州汤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16-4567551
⑵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杨雪
电话:0416-3566667
电子邮件:hualong88518@163.com
⑶异议联系人:杨雪
电话:0416-3566667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