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连云港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徐政办发〔2018〕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以及《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确保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标准。

一、关于举办者

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其法定代表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2.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机行业标签

胖虎**我胖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