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湖北省畜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备案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予以登记并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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