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一分局,鼎城区、桃源县、临遭县、安乡县质监局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常德酱板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工作,根据
湖南省质监局 《 关于对湘珍珠葡萄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 湘质监函 (2013) 275 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武陵区申报常德酱板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批复 》( 常政函(2012)91号 )文件精神, 经研究制定《 常德酱板鸭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
市质监局一分局,鼎城区、桃源县、临遭县、安乡县质监局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常德酱板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工作,根据
湖南省质监局 《 关于对湘珍珠葡萄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 湘质监函 (2013) 275 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武陵区申报常德酱板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批复 》( 常政函(2012)91号 )文件精神, 经研究制定《 常德酱板鸭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 并于 2014 年4月23日报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登记,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