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绍市经信〔2016〕98、118号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政治处、综合处、经济合作处、中小企业处等4个职能处室,将其承担的职责分别划转给相关职能处室。二、同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调整为:综合协调和督查委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18号
【发布日期】2018年2月12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18号
【发布日期】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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