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粮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局(办),市属粮油仓储企业:
根据《江西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关于3起粮堆埋人事故的通报〉》(赣粮行〔2014〕7号)文件要求,就做好我市粮油仓储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对辖区内粮油仓储企业的监管责任。
关于做好全市粮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局(办),市属粮油仓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