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丽水出口名牌”的通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申报、初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丽水检验检疫局、丽水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审,现将拟认定的“丽水出口名牌”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七天(2013年9月10日—9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企业和品牌有任何意见,请与我局联系。联系方式:丽水市商务局外贸处:电话2161118,传真2161155。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丽水出口名牌”的通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申报、初评,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丽水检验检疫局、丽水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审,现将拟认定的“丽水出口名牌”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七天(2013年9月10日—9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企业和品牌有任何意见,请与我局联系。联系方式:丽水市商务局外贸处:电话2161118,传真216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