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国税局联合湖北省科技厅、东湖高新区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18条意见,以落实国务院前期批准东湖高新区试行三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发展。
今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三项财税政策。这是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探索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财税政策方面得到国家支持的一次重大突破。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东湖
日前,湖北省国税局联合湖北省科技厅、东湖高新区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18条意见,以落实国务院前期批准东湖高新区试行三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发展。
今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三项财税政策。这是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探索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财税政策方面得到国家支持的一次重大突破。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将推动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环境最优、管理流程最简、办税成本最省。18条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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