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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日,财政部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就我市利用德国促进贷款2000万欧元建设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项目签署《贷款协定》,根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转贷流程,2017年4月25日,财政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签署《转贷协议》,2017年7月6日,自治区财政厅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财政局签署《再转贷协议》,完成了贷款资金转贷至我市的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下一步,按照市政府的委托,我局将与项目业主签署再转贷协议,落实各方责任与义务。